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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在今年把這本書看完了。 它被擱在書櫃裡頭已經太久,久到都讀得出灰塵的氣味。

前半段較精彩,關於她本人的求學(輟學)史、核心價值部分都描述很多,也寫她在AT&T的成長與收穫,這些經驗後來幫助她成為了更堅強的人。

後半段在hp的故事一開始也引人入勝,被暗中選中成為CEO候選人是很厲害的(我猜),她描寫得非常謙虛,也將自己塑造成一個無懈可擊、認真可敬的領導人。

後來在講公司轉型併購時,我一直認為她是個很有遠見的人,經常可以看出經濟走向跟未雨綢繆,即時預估出應有的對應措施。但是這幾段都寫的挺無聊的,重複而不斷地強調轉型的重要性及很多細節部分的處理,看得我睡到東倒西歪。幾段之間,她也有提及幾次重大的裁員,總有正當的理由,但她總在追求更低成本與更高利潤,讓我看著看著漸漸為這家有歷史性意義的科技公司感到不安,因為科技公司最重要的核心就是研發,而研發是需要花很多錢的,如果總是強調更低成本和更高利潤,想必很容易砍掉研發預算吧....。

讓我來簡單介紹一下HP這間很酷的公司,我以前一直以為這間公司就是一家做印表機的,根本沒什麼,但是直到看完這本書後自己去了解,我才知道他的來龍去脈。hp = Bill Hewlett + Dave Packard,這兩個史丹佛的學生在1939年在車庫創辦了HP,他們的第一個當紅商品是一台Electronic oscillator - HP200A ,這個東西,大概就是電子音樂的始祖吧。他可以做出各種精準頻率、幅度的聲波,主要用來測試音響系統,接上音箱以後,他聽起來有點像是鳥笛,非常非常的酷。後來生產出的伺服器、個人電腦、印表機等等,都相繼成為著名的商品,公司也不斷的壯大、國際化。然而到了1999年的時候,營運上已經開始出現問題,除了個人電腦敵不過IBM等大廠,產品分佈與公司內部行政已經變得非常混亂,使用者想買一個產品,卻無法分辨與選購,產品經常相似性過高而導致互相競爭。Carly就是在這時候被選中成為改革CEO的。她真的非常認真,也帶領公司做了很多抉擇並撐過經濟海嘯的2000年,書中的她認定hp的改革已經完善,2005以後就會持續的上正軌運作,但其實呢它的股價還是跌的很慘(50%),負債也越來越高。可以偷偷跑去看她的維基百科https://en.wikipedia.org/wiki/Carly_Fiorina  ,除了會發現她竟然在今年要出來選總統以外(!)也會發現最後那段她寫她為何離開hp的部分簡直眾說紛紜。

我並不會讀財經報表,也不擅長作出營運狀況分析,所以仍無法分辨究竟Carly到底算是成功的CEO還是失敗的。但是我想她堅持併購康柏並且能夠快速完成整合是非常成功的。她讓hp再次奪回各界的領導地位一陣子,並迅速獲得大多數市場佔有率。說到底或許是她的領導個性並不討喜、過度專制、強制等個人的性格因素,又或者是因為股價過低,看不到成長,最後才導致被迫離職。其實hp本身的電話門事件,內部董事有人經常洩密給外媒導致機密資訊被公開,再加上不停的轉型合併改變策略,這些應該都會對股價波動造成很大影響,即使是像Carly這樣辯才無礙的CEO去努力的說服股東,仍然無法力挽狂瀾。

商場如戰場,我看完這本書,才有那麼一點點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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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Steve Jobs 在這方面的執著這世界上無人能出其右(執著到簡直成為一種完美主義般的病態與細膩)。這或許也是我該好好向他學習的地方。

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從來沒有想過要把任何東西緩慢的一步一步地做到完美,因為我不認為那樣會讓我興奮或是對我帶來什麼好處。或許跟我成長的環境有很大關係,父母親都是節省的人,對於美感完全沒有任何的要求,東西總是能用就好,便宜的最好,講求東西的用途、效率勝過產品的好壞與設計思維上的考量。舊了髒了也不願意隨意丟棄。家裡常常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醜陋而無用的設計,我就是在這樣的一個環境長大的。我過去對於求學、升職等都僅僅只考量了經濟效應,經常的忽略個人意願、熱情的問題。更發現在我還沒念服裝設計以前、還沒出國交換學生以前,對於服裝、傢具等東西的態度也幾乎是可以用就好,便宜就好,面對個人物品的隨便,當然會反映在我的設計裡,因為我對於色彩組合、布料搭配及比例上也同樣的漫不經心,只求最後有在期限內交出成果。

 

像這樣的設計,大多數就會是個失敗的設計,因為沒有深思熟慮,因為沒有從頭一步一步盡善盡美地做到最好。

 

重點不在於怎麼做、做什麼會讓自己感到單純快樂,做偉大的作品的過程,從來就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情(除非你的作品靈感是來自於大麻或LSD吧XD)當你有想要把東西做對做好的熱情,這個過程就會變得有趣許多,想像自己一定要主演、挑戰不可能的任務,而不是眼看這個任務好像真的看似不可能了就開始垂頭喪氣。

 

如果Jobs說一定可以,他的團隊最後就會做到,沒有不可能。

也沒有good job(還行),不是好極了,就是爛透了

 

他激勵自己跟別人的方法是無止盡地相信、逼迫與說服,這會把人逼到極限,但是也會把更多創意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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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完他的傳記,對Apple王朝的興衰又多了更深的一層認識。他真的是一個瘋子,但是沒有他絕對不會有Apple的品牌,除了執著於完美與細節以外,還有驚人的精準眼光。讓我想起Whiplash裡滿口髒話只求完美的Fletcher,讓我想起前仆後繼的無數藝術家、設計師對於自身作品如癡如狂,不斷地修改與超越。我想普通人來看Jobs就是一個工作狂的概念,何苦讓自己的生活只剩下工作,甚至累出病來?他卻是樂在其中,並且極度地想要留下偉大的發明。他做出來的產品的確改變了人類行為,成為劃時代的發明,更一手創造了整個全新的產業線。他的個人魅力與注重每個細節的設計,更吸引了無數蘋果的信徒。

 

堅持下去,要求完美。不斷的挑戰不可能,激發更多創意,雖然過程絕對痛苦無比,但是的確可以更好。

具有驅策他人、鞭策他人與你一同奮鬥的能力,具有令人信服的氣質和口才,具有領袖能力。

相信自己在做的事情是偉大的事,相信自己正在改變世界。相信自己的產品,永遠盡最大努力去實現。

不要去想顧客要什麼,而是要為顧客創造出他們即將會想要的東西。

面對自己與他人,永遠要誠實以對,爛的就要直接改進絕對不能拖延留情面,好的就留下來

對於完成挑戰的團隊給予適當的獎勵,特別且感動人心的小設計與榮耀。

眼光放遠,不斷去思考更多可能性,不過...如何培養精準的眼光是非常困難的。

 

One more thing.....兼顧美感與實用的設計,才夠資格稱得上是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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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貴喊著福貴,一老一牛,年邁而吃力地繼續耕著田地。《活著》,是整個中國過去一個世紀的驚鴻縮影。在那樣困頓的年代裡,福貴的生命故事總是圍繞著生的根本:親人,與他們的生、老、病、死,乃至於對於外在一切的張力,竟如此淡然地接受了,並適應著。小人物不反抗,更沒有可歌可泣的英雄,只有為了有口飯吃,妻子回到娘家跟爸爸要了一小包白米,大家偷偷鎖上門來煮著白米,吃到都哭了出來。裡頭的所有人正奮力地活著,用盡一切力氣去活著,就像地球上無數其他的生物那樣,儘量使用各種資源來維繫生命,互相照顧。活著,並不是因為他們對未來有什麼美好夢想而得以因為精神力支撐(那是童話),而是由於那樣單純的“生”的信念與互相扶持,加上那冥冥之中老天爺的安排。

 

生命在那個時代下的價值差異,被冰冷地掀開。兒子被抓去輸血給給難產的縣夫人而失血過多死去,醫護人員竟只說了句:“真是胡鬧。” 福貴面對的是無力改變的時代巨流,各種階級下造就的兒子冰冷的遺體,他好恨,但也不恨了,他有更重要的課題要學:學會如何麻木而堅強地接納生命中各種無常,為的是讓活著的人-他那臥榻多年的妻子能不因絕望而病死。我從那時候才得以體會福貴的故事想要訴說什麼:生命終究難逃一死,唯有看破生死,才能超脫所有的外在概念,回歸最真實的,單純想要與家人一起活下去的心情。

 

現代的物質生活在《活著》這本書裡尚未誕生,那時的人們衣服得自己織,鞋子得自己做,田地與牛被當成最珍貴的寶貝,嫁人的時候新郎得沿街發放香煙當成賀禮。農業社會下,共產黨的大躍進政策則更是雪上加霜,支離破碎的多少人餓死?別想在這本書裡面找到多少同情與友愛、互助而感人到底的小插曲。在那樣一個物資缺乏的環境下,人還沒開始吃人就已是仁慈。如果你曾看過另一本書,王小波的《黃金時代》,或許這些印象可以總和出當年的中國有多麼光怪陸離,當時的人們過著一種如同惡夢般的真實人生,以至於活著這件事情變得有點不太真實可靠。政治影響著龐大數量的人們,而貧窮則讓人們沒有多餘的力氣反抗。

 

生命倘若走近了尾端,而你還能眼睛閃亮的把人生所有的故事都講出來,那麼我想就是值得的,那是你一生的歷程,不論喜怒哀樂,都是你重要而且唯一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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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擅長寫書評的料,因為我很容易把我自己投射進書中的情節。總是因為某種機緣而遇見某些書,爾後隱然的遇見某些時期的自己。有些時候,那甚至是一種難以察覺的微妙。發現的當下,就好像已經抽離我的本身在看著過去的自己,像那樣突然地察覺到,而成為一些嶄新的哀愁或者新奇。

 

我也曾經被我大學的親密好友突如其來的拋棄。

 

從大一下學期開始,我和另外兩位女性朋友A和B就一直是非常親密的友好關係,我們會一起在炎熱的夏日中午一起煩惱要吃什麼早餐,然後分享每天上課發現的任何八卦與困擾。也曾到過A的租屋處,和她一起共度悠哉的下午時光。我是喜歡A的,我很欣賞她的直率與坦蕩蕩的態度。然而,就從某一天上課開始,A忽然將她的座位移到離我和B遠遠的彼端(平時我們都會習慣並排坐在一起,在同一個位置上聽課還有打混),然後一下課A就會馬上溜走不見蹤影,完全無法和她攀談。我和B完全不能理解,我們互相討論,但B跟我一樣都完全不知道原因。B是一個傻大姐的個性,她覺得不需要特別追究,也沒有特別難過,所以就這樣放著不管了,但是我沒有,因為我追根究底的個性還有那傷心使然,幾天連續的這樣的狀況後,我決定傳簡訊問A到底為什麼要疏離我們?

詳細的狀況我已經記不太清楚了,甚至連A傳給我什麼我也都忘記了,我只知道最後仍沒有找出真正的原因。只知道可能是我和B曾經在某個對話的時刻無意間傷害了A,至於是怎樣的對話和怎樣的時刻,A不想說明,而我和B事後討論卻完全無法想起來,也都完全沒有想要傷害A的意思。

但我們的三人完美組合就這樣散掉了,這是肯定的而且無法回復的。直到現在我都沒有再和A講過任何一句話。有的時候人生就是這樣,一些你永遠無法弄懂的事情,經過時間的沖刷,也許就再也無法弄懂了。

這本書讓我想起這樣的回憶。雖然主角在很久以後開始想去弄清事情的緣由,但是其實,或許不論你怎樣的想知道或者是挽救。那樣的時刻都從決定者的那一刻起就無法挽回了。

我們的人生也就都在那一刻開始有了決定性的變化,不論你怎麼做或許都會是一樣或者類似的結局。

 

 

以下有點雷 

 

這本書中有關灰田的段落是最難以理解的部分。

灰田在作剛剛從死神手中逃脫的時期,成為作的重要親密朋友。

然而在書中,他的到來就像是為了要講出那段他父親的故事一般,在夢境不久之後就神秘地消失,永遠無法再被聯絡。

看見有些書評說,灰田父親的這段故事就是在講浮士德出賣靈魂給魔鬼的故事,也和鋼琴家李斯特的崇拜有關

如果依照這個邏輯還有我自己的怪異推測,我大膽的認為灰田就是作本人

灰田是作內心的欲望寫照,他正是作黑暗而邪惡的一面,非常的純粹且乾淨的欲望。

灰田喜歡純粹的思考,無盡的想像構築,很像欲望的發展模式

欲望構築於思考的邊緣與想像的範疇,介於理性與非理性、邏輯與非邏輯之間

非常模糊的存在著,但確實存在。

作因為單純的生的意念而活了下來,然而惡的欲望卻開始慢慢生成,長大

作對於灰田是喜愛的,認為他添增了生活中許多光澤與色彩

我認為作在那當下是縱情於慾的,認真的玩樂遊戲人間,而他自己卻好像並不自知

灰田吸收了作的性欲,進而實際完成了作的想望,最後似乎離開作本人的意識而消失得無影無蹤。

也許作把自己的光明面與自己的黑暗面分裂開來,因為如果不這麼做的話,作的本人就很可能就這樣死去

無法忍受的痛楚與死的欲望,最後卻無緣無故的消失了

開始有的是空白的,全新的作,像是重新填滿的新的人,只是仍然被稱作多岐作的那個人

也許在那個時間點,作就分成了作與灰田兩個人

 

可能是一種人格分裂。

 

 

 

 節錄:

"就算能把記憶巧妙地隱藏在什麼地方,就算已經完全沉到深深的地方了,但並不能消除那所造成的歷史。" 

 

"那時候他終於能夠接受一切了。在靈魂的最底部多崎作理解了。人心和人心不只是因調和而結合的。反倒是以傷和傷而深深結合。以痛和痛,以脆弱和脆弱,互相聯繫的。沒有不包含悲痛吶喊的平靜,沒有地面未流過血的赦免。沒有不歷經痛切喪失的包容。這是真正的調和的根底所擁有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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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我特別留心關注某種想法時,需要的那本書總像是有感應般出現在我手中。

 

讀到第二章的該隱時,我正好在觀察同性戀在基督教義中的正當性,忽然有種恍然大悟的感覺。我們從來不能也不該只從文本考證的方向毫無理智的無條件贊同聖經上的字句,而是該讀到他的態度以及他所擁有的深層含義,並且隨著時代去進化它,傳承它真正所內涵的美與好。關於同性戀的議題,我之前剛好在一家基督教徒開的早午餐店用餐,翻了身邊一本小書”關於同性戀-你不可不知的真相”我只能說那根本是一坨屎,請原諒我用這麼偏激的字眼形容,我看到號稱愛的基督教徒在書中以愛滋病統計隱射、抹黑同性戀,甚至還統計在政治團體中同性戀的比例等等諸如此類,以各種無關的統計敘述同性戀者“當權”的原因。我根本看不完就把他丟回去,之後我找到了聖經裡某一段原文的敘述:羅馬書一章26至27節。我看的書上以考證古文的方式在解釋這段經文,光是前面50個字就用掉十頁左右的詳細考證描述,我原以為我能找到更清楚的辨析文章,結果卻只是讓內心更加無比的疑惑:難道我們看書的時候都是像這樣得到啓示與真理的嗎?一字不露的考證古代字源然後徹底相信這個解釋,就能夠讓信仰更好嗎?讓人心更喜樂更良善嗎?


關於赫塞,至此之前我只讀過流浪者之歌,當年看完覺得非常感動,驚醒於那似乎是人生的新看法與探究,但,也仍然非常模糊不清。之後,隨著瑣碎的繁忙流逝而逐漸失去了當時的嚮往。這本徬徨少年時更是深刻地在人內在的心靈層面迂迴前進,而我,帶著這幾年來的各種想法和體驗,也似乎能體會一點點那樣迷惘而孤獨的感覺。

 


我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我們只往自己的內心走去,最後只會得到徹底的孤獨與自由。正如書中的皮斯托利斯所言:「...假如我可以不帶要求,完全聽任命運安排,那將會變得更棒,更正確。但是我做不到;這是我唯一辦不到的事。也許您還有能力這麼做。它很困難,他是唯一的困難,我的孩子。我經常夢到這些,可是我不能這麼做,我感到毛骨悚然;我沒辦法如此赤裸和孤獨地生活,我也是一支貧窮、虛弱的狗,這隻狗需要溫暖和食物,偶而也想要和同類親近。任何人如果只要命運,不要其他東西的話,他就不再擁有同類,會變得相當孤獨,圍繞在它身邊的只有冰冷的世界...」雖然這和書中主角的理念有些相左,但我確實在我的生命中某些段落感受到的,是這樣的世界。如果我們深入探討自己的內心,徹底的成為自己的命運,將會因為內縮於自己的世界而不再與周遭相連,那是一種抽離世界的姿態,或許那樣生活真的能夠達成一個人最完美最純粹的自己,但卻仍然在內心深處掙扎,因為沒有人真的喜愛孤獨,而這樣的追求純粹卻會壓抑那種追求群體的本能。

 

書中主角一直強調我們要真正的尋找自己、成為自己,但是我們仍然在某種程度上刻意壓制了那個厭惡孤獨的真實性,以一種故作姿態的方式走向那條你自己找出來,並且命名為"自己”的路,那麼專一的追求著。或許以這種方式專注下去的確能夠達到某些成就,但卻同時犧牲了許多快樂與美好。

“我只是嘗試著過自己要的生活而已,為何如此艱難呢?”因為我們選擇違背自己的自然生物本能而追求卓越,正像鳥衝破蛋殻。

是的,我想我也正在這條路上,但並不怎麼堅定,因為我仍為我重視的周圍而猶豫著。我並不想為了那個純粹的命運或是追求而失去其他的一切,我和皮斯托利斯一樣做不到。我認為在這兩極之間找到一個美好平衡才是最棒的,而我清楚的知道那底限在哪。

 

雖然如此我也仍然不能掌握命運的方向,我只能用盡全力想像我的未來,呼喚著那樣的世界到我身邊。或許就是那樣的意念讓這些書來到我的身邊也不一定,每一次,我的疑惑都能在各種正巧遇上的書中(如果在這本書裡,主角就會說這不是巧合)獲得一些解釋。

 

關於這本徬徨少年時,我比較喜歡書的原名:Demian,Demian是書中主角兒時認識而深交的朋友,面容自若而沒有年齡,機伶而不過度,既安存於一般社會又能完整探討自我的內心深處。在一次又一次的重逢中帶領著主角走向人生的解答之道。我非常喜歡他,我想或許他正是我們想成為的對象,一個難以達到的目標或夢想,卻輕盈而美好的降落在書中許多片段,給予主角一些指引。或許我們該做的是和自己的夢想終點不斷對話,想像自己最終會是怎樣的人甚至仔細描繪他/她,那個最完美的自己或許已經擁有我們現在所沒有的答案,因為那些,其實都在我們本身裡面,只是我們尚未察覺。


看完了書,我查了一下赫塞的生平,這本Demian於1917誕生,在此前一年赫塞的父親去世,而他的妻子與兒子相繼精神分裂症發作,赫塞被迫離開軍隊(一次大戰)去接受心理治療。赫塞以主角的名字Emil Sinclair作為筆名,於止戰後發表了這篇文章。可以想像他寫出這篇文章的時候的確像是書中主角一樣有著許多混亂而關於生命意義的思考。

 

「...我不是為了寫作、為了佈道、為了畫畫而來,不管是我或任何人都一樣。這一切只是附帶產生的。每個人真正的職責只有回歸自己。他最後死去的身分,可以是作家或瘋子,可以是個先知或犯罪—但這些不是他的職責,無關緊要。他的職責是:找到自己的命運、不是一個隨意的命運,而且在那之中盡情生活,全心全意、不受動搖地生活。除此之外,其他一切都不完整,是一種逃避的企圖,是想要逃回群體的樣板中,是為了適應自己內心的恐懼。」

 

有些時候我們的確會為了恐懼而逃回那些樣板,像是有些人為了一些他們說不太清楚的原因就結了婚,生了小孩,然後繼續下去。我們害怕成為異樣眼光的聚焦處,害怕那種孤獨感,使得我們從來沒有好好面對自己內心真正的答案,而只是成為另一個一模一樣的樣板。我想書的意義並不是在要求所有人都要那麼地獨一無二、具有特殊的記印,而是要我們好好反省自己是否曾經問過自己這樣生活的理由何在,而不是想也不想的踏上一條一樣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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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yscenegg  

 

The price is too high for only a single dream, the dream of Daisy, and the green light on her dock.

 

我想那是一種過度的執著,一種狂熱,無法自拔地陷入那種奢華愛情、金錢的遊戲裡。

 

那是怎樣的一個年代?新舊交錯、販賣私酒、農村純樸、都市崛起?

 

是爵士年代。

 

難以想像所謂爵士年代是極度鋪張炫麗的,但他幾乎寫出了一幅緩緩移動的畫,仿佛那才是昨晚才發生在隔壁草坪的事情

 

那些高挑的白色門廊和窗櫺、藏書豐富的圖書室,樂隊的抑揚、眾人的耳語和嬉鬧、那些閃閃發亮的瞬間,party很令人陶醉,看完都有漫起微微笑容而醉醺醺的感覺。

 

在遠眺綠色燈光的時候,我們會想起來嗎?終究追逐的到底是什麼?Gatsby從來沒有懷疑過,但也因此徹底的迷失。

 

漫不經心而合理的無情冷酷,麻木地失去人與人之間情感上的安穩相惜,只能縱情於每個華麗狂歡的夜。終究是只對錢感到安心了吧,終究還是離不開金錢的帶來的物質安穩,不管妳內心曾多麼真實地感受到那種親密。這個故事,讓Daisy成了惡魔般的象徵,只要能躲在金錢後面,人人都可以顯得如此絕情,並且認為自己理所當然。

 

Gatsby應該不明白這是多麼自相矛盾的一個美夢,因此終究是悲劇收場,多麼傻。因為愛情就是傻,但是真實而熱切。

 

 

這群人的故事,他們的職業與成就,以及所作所為,都一一揭示了當時的亂象

 

最後一段Nick在海岸邊回想起了這一切,那段總結,完全地將文學美感與其真正想要論述的主題融合在一起。

 

我只能說,完美無瑕。

 

強烈建議至少這段一定要看英文版,不然你只會得到莫名其妙的結局文章。網路上很多人討論這段的含義,就連母語是英文的人都不一定能夠解讀了...這本書,越是去細究就越能夠看出更多東西! 我幾乎想要馬上重看。

 

他是一本偉大的小說,討論不完的內容與隱喻、省思。

 

 

p.s. 我會看這本書是因為村上春樹說這是他的最愛,他可能(在挪威的森林裡)看了無數次。現在我終於懂了,我也懂村上春樹為什麼能夠寫出這樣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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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去體驗生活,好好活過

別呆坐在那裡思考生命

 

需要用力撞擊的人生

跌跌撞撞帶著傷痕

帶著經驗值

一步一步走過

 

經常覺得自己不願暢所欲言

有時覺得沒什麼必要性

有時不懂拿捏分寸

我太真實、太認真了

在其他人的標準下

也許那是

近乎嚴苛與殘忍

 

也許我就是沒有什麼本錢盡情歡樂

可能要去測一下腦中serotonin吧

我大概太少。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吧

最後我開始武裝自己

我知道我的傷口

從沒好過,還被掀開

對於其他人

我少有信任

最後我只是變得沈默

我的心裡總有個障礙

一個小小的自卑的秘密

我只是恨我自己

卻驕傲地爬上高塔

 

遠到你們總看不清我

就不見我的破碎

只能見到我的美麗。

 

但那就只是故步自封而已

我只是站在原地

看著世界從我雙手流逝

若你從未走出你熟悉的區域

也許一輩子也見不到你的aleph吧

我不用為了一個垃圾

給自己製造這麼多困境

 

給我serotonin

給我一點恍神的aleph

給我一點感動

給我一點真正的開懷大笑

讓我用心去感受世界

 

認真想起來

上次一個人在台中高鐵的清晨

也許就是我的aleph吧

是我和我自己

深深的對話時刻

有個聲音在評論我

很中肯很正確地告訴我那些脆弱

不知道是否還會有這樣的時刻

 

不知道怎樣才能真的看到aleph

那麼清楚的影像

明天去把書看完

也許他會告訴我

 

我一直覺得書店是我的啓示錄

在書店傷心或是悠哉的閒晃

都可以無意間找到

我一直在找的答案

這很神奇。

 

但我也想像個孩子

盡情遊戲這個世界

不想有限制、不想有束縛

如果被困住就要想辦法脫離

不是坐以待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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