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Steve Jobs 在這方面的執著這世界上無人能出其右(執著到簡直成為一種完美主義般的病態與細膩)。這或許也是我該好好向他學習的地方。

我從來沒有這樣想過,從來沒有想過要把任何東西緩慢的一步一步地做到完美,因為我不認為那樣會讓我興奮或是對我帶來什麼好處。或許跟我成長的環境有很大關係,父母親都是節省的人,對於美感完全沒有任何的要求,東西總是能用就好,便宜的最好,講求東西的用途、效率勝過產品的好壞與設計思維上的考量。舊了髒了也不願意隨意丟棄。家裡常常擺滿了各式各樣的醜陋而無用的設計,我就是在這樣的一個環境長大的。我過去對於求學、升職等都僅僅只考量了經濟效應,經常的忽略個人意願、熱情的問題。更發現在我還沒念服裝設計以前、還沒出國交換學生以前,對於服裝、傢具等東西的態度也幾乎是可以用就好,便宜就好,面對個人物品的隨便,當然會反映在我的設計裡,因為我對於色彩組合、布料搭配及比例上也同樣的漫不經心,只求最後有在期限內交出成果。

 

像這樣的設計,大多數就會是個失敗的設計,因為沒有深思熟慮,因為沒有從頭一步一步盡善盡美地做到最好。

 

重點不在於怎麼做、做什麼會讓自己感到單純快樂,做偉大的作品的過程,從來就不是一件輕鬆愉快的事情(除非你的作品靈感是來自於大麻或LSD吧XD)當你有想要把東西做對做好的熱情,這個過程就會變得有趣許多,想像自己一定要主演、挑戰不可能的任務,而不是眼看這個任務好像真的看似不可能了就開始垂頭喪氣。

 

如果Jobs說一定可以,他的團隊最後就會做到,沒有不可能。

也沒有good job(還行),不是好極了,就是爛透了

 

他激勵自己跟別人的方法是無止盡地相信、逼迫與說服,這會把人逼到極限,但是也會把更多創意逼出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Rebu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